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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一、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9條:「本公司宜定期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二、本公司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針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進行檢核,截至檢核表出具日,尚未發現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及相關人員有不適任及違反獨立性之情事。
三、113年2月20日,賴志維會計師針對111年度審計品質指票(AQIs)目的及構面、審計品質指標資訊報告:
構面一:專業性
構面二:品質控管
構面三:獨立性
構面四:監督
構面五:創新能力
四、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後,擬繼續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志維、劉美蘭會計師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五、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於113年2月20日皆已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