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主要在協助董事會監督公司在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相關法令及規則之遵循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事項。審計委員會審議之事項如下: |
1.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2.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3.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行行為之處理程序。 |
4. |
涉及董事會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5.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6.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7.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8.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9.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10.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11.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委員會召開時,得請本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或其他人員列席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亦可經決議委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就行使職權有關之事項提供必要之查核或提供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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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主要在協助董事會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每年召開二次。委員會召開時,得請本公司董事、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亦可經決議委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就行使職權有關之事項提供必要之查核或提供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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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成員 |